公之于众
- 成语公之于众
- 繁体公之於衆
- 拼音gōng zhī yú zhòng
- 怎么读
- 注音 ㄍㄨㄥ ㄓ ㄩˊ ㄓㄨㄥˋ
- 语法 偏正式成语
- 解释 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 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- 出处 清・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
- 近义词 公诸于众 公之于世 公之世人
- 用法 作谓语;用于事情等
- 例子 孙犁《谈通俗文学》:“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,公之于众,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。”
公之于众造句
- 1、村里的帐务应每月公之于众。
- 2、新闻界发现了竞选领导人的一些桃色新闻,并公之于众。
- 3、一个社会,只有当他把真理公之于众时,才会强而有力。
- 4、女生之间的好朋友,就是把耳朵借给你,听你说出所有的秘密,并最后把它公之于众的人。
- 5、梦想,且不羞于把他们的梦想公之于众。
- 6、女方往往把自己放在弱势位置,更会大胆的把男方变心或有外遇披露出来,公之于众,以博得大家的同情。
- 7、金匮之盟从太平兴国六年(公元981年)被公之于众后,被历代学者、史学界所公认。
【公之于众】成语接龙有哪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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